央廣網正陽9月1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河南正陽縣公安局抓獲了一個專門以縣處級領導為目標的盜竊團夥。然而,隨著正陽鄉委書記趙興華被調查,卻真真正正挖出蘿蔔也帶出了泥。
  “小偷偷出巨貪”,成績斐然。但這回,小偷中所謂的反腐英雄,卻失了手。書記“霸氣”地動用公權,授意民警篡改筆錄;人家說 “我這是被盜了,但沒你說的那麼多,就幾千元錢而已!”然後,你懂的,100多萬的盜竊額變作了6000多。
  再之後,小偷罪責減徑、民警私分贓物、書記丟卒保車。
  小偷、警察、書記,各有軟肋,相互制衡,合謀串供。要不是東窗事發,領導落馬,小偷為求立功減刑,供出黑幕。這一齣黑色喜劇,還真是天衣無縫。
 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,值得慶幸。可結局,除了落馬的書記、因盜竊數額巨大,最終坦白也被從嚴了的小偷,這額外被處罰的,不過是兩個基層民警,開頭精彩紛呈,結尾如此潦草,怎能不讓人唏噓。
  小偷“偷”、二奶“鬥”、罪犯“咬”,成了反貪利刃;縱使查出狸貓換了太子,結局也不過是輕描淡寫,法律尊嚴,碎了一地。
  真正的反腐邏輯,只能,也必須是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”,不能是 “小偷、情婦”這樣的另類依賴。
  如果,領導手中的權,以權壓法的權,干預辦案的權能及時入籠,家庭財產被制度化地及時公開,也就無所謂“小偷反腐”。說到底,小偷反腐,不過是怪相下誕出的怪胎。
  權力,如能隨意“出籠”,那“小偷警察”聯手“護腐”,就註定不可避免。別忘了,權力不入籠,貪官、小偷並無區別,他們都是公平正義的竊賊。  (原標題:河南正陽小偷偷官員100多萬 官員讓民警改筆錄為6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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